关于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鲁指办发〔〕号文件要求,现就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集中消毒检测。从年12月10日起,凡是经荣成口岸或外地口岸进入荣成境内使用、加工、销售、贮存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荣成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以下简称“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进入监管专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储存、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的费用由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商或采购商(以下简称“货主”)承担。
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大型外贸(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经威海市指挥部同意,可以参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的建设要求,在本厂区内设立企业专仓,所需经费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实行提前预约报备。进入监管专仓或企业专仓的货主,必须在产品到达荣成市监管专仓(企业专仓)前24小时进行预约,预约通过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山东冷链”,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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