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压实责任用好第一种形态党组织处置人

“全市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人次,其中各级党委(党组)处置人次,占比89.1%;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人次,占比10.9%。”近日,山东省荣成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1至10月份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

近年来,荣成市不断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然而,市纪委监委在调研中也发现,与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相比,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纪委推一推、党委动一动”的情况。

“运用第一种形态,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荣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勇说,“今年我们从制度层面入手,制定实施一系列举措,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据介绍,荣成市结合有关规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重点领域责任清单等多份文件,明确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措施、适用情形等,要求各级党组织参照细则分别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并定期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相关统计表和材料抄报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对处置流程是否规范、处置是否合理等进行研判,视情况提出修正意见。

“之前虽然都认识到运用第一种形态是自己的事,但运用中存在不会用、不敢用等情况。今年党组根据工作办法,研究制定了《卫生健康局运用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海明表示,他们先后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3人,推动全系统作风好转。

“要不断强化党委(党组)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动性,持之以恒盯紧抓实干部作风建设。”荣成市委书记包希安表示,随着第一种形态的广泛运用,党员干部更愿意敞开心扉、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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