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德州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2.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3.在本地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社区(单位)提前3天报备。(注:高风险岗位包括普通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哨点)、标本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场、港口等口岸区域直接接触入境人员或货物及其他物品(垃圾等)的人员,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的所有人员,集中监管专仓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
离开德州市
1.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3.对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溢出人员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管控区溢出人员按照次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同时空伴随人员进行核查甄别,经综合研判涉疫风险不高的人员,由本人签订承诺书,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4.对外地返回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社区(单位)报备和排查,对脱离工作岗位未满14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14天,按密切接触者检测。5.对来自和途经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货车司乘人员,收(发)货单位提前向当地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备,在指定的市区外定点货物堆场闭环接驳。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